公告信息
关于涉及呼和浩特航线、石家庄航线、嘉峪关航线客票免费退改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为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我公司临时调整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2021年10月25日(含)前购买的成都航空811票证,行程涉及呼和浩特、石家庄、嘉峪关进出港且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含)至2021年11月8日(含)的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和挂E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退改规定
(一)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旅客客票,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或提出变更申请,均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前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费,如有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正常收取;如旅客申请变更至上述范围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变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费用。
(二)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含)的旅客客票,在2021年10月25日零点后取消预定座位或提出退票申请,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三)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含)至2021年11月8日(含)之间的旅客客票,在2021年10月25日零点后、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费;若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预定座位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收取退票费。
(四)2021年10月26日零点前已申请自愿变更或退票的客票,不再返还变更费/退票费和票款差价。
三、业务办理办法
(一)退票:请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非自愿退票申请,退票原因请填写“疫情”。切勿提交自愿退票,否则可能被收取手续费。
(二)改期:成都航空官网、微信公众号购票的旅客,请您拨打成都航空全国直销服务热线956028办理改期业务。其他渠道购票的旅客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
一、严控内蒙古、甘肃来深航班,具体解除时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准;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所在城市来深航班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同时接受落地核酸检测,请各航空公司做好前站政策宣贯以及旅客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0 AirlineChengDu       公安备案号:51012202000340       ICP登记号:蜀ICP备 0501663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