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简体中文
微信

旅客投诉与建议 956028 / 028-66668888

公告信息

关于因疫情原因被限制出行的旅客客票免费退改

各位旅客:

因各地疫情防控,部分旅客出行受限,为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我公司调整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持811票证填开的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客票和挂E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客票。

(二)旅客客票出票时间在旅客因疫情管控被限制出行时间前(含当日)。

二、退改规定

(一)因各地机场疫情管控原因在机场被拒载的旅客客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1.旅客需提供各地机场开具的现场拒载证明,证明包含旅客客票信息及拒载原因。

2.旅客客票可免费变更至旅客客票原始发航班后30天(含)内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费,如有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正常收取;如旅客申请变更至上述范围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变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费用。

3.旅客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费。

(二)因疫情管控原因被隔离无法正常出行的旅客客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1.旅客需提供疫情管控行政单位开具的含有旅客信息(身份信息或客票信息)的隔离证明,隔离证明中的隔离时间范围包含旅客客票旅行始发时间。

2.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或提出变更申请,均可免费变更至旅客客票原始发航班后30天(含)内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费,如有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正常收取;如旅客申请变更至上述范围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变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费用。

3.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费;若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预定座位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收取退票费。

三、办理方式

(一)退票:请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非自愿退票申请,退票原因请填写“疫情”。切勿提交自愿退票,否则可能被收取手续费。

(二)改期:成都航空官网、微信公众号购票的旅客,请您拨打成都航空全国直销服务热线956028办理改期业务。其他渠道购票的旅客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

特此公告。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新闻
公司公告
公司荣誉
旅客服务
运输总条件
特殊旅客服务
行李服务
公司服务承诺
友情链接
中国商飞
四川航空集团
成都交投集团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其他信息
招贤纳士
公开采购信息
隐私条款
责任声明

投诉与建议

服务热线:956028、028-66668888

投诉电话:028-65098999

投诉邮箱:fwzl@cdal.com.cn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广牧路1号

邮政编码:610200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0 AirlineChengDu       公安备案号:51012202000340       ICP登记号:蜀ICP备 0501663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