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我公司自2023年6月5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 30元下调为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60元下调为人民币 30元。
2.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旅客免收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费;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具体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3.2023年6月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如变更至2023年6月5日零时(含)之后,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4.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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