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对武汉机场转场初期错走航站楼旅客 客票特殊处置的通知
各位旅客:
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通知,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 6 点起,成都航空国内航班在武汉机场的出发和到达等业务将全面转场至2 号航站楼运行。为做好转场初期旅客客票服务工作,我公司临时调整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航班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含)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含)且行程为武汉出港的成都航空航班旅客,包括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和挂 EU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在航班计划起飞当日因错走航站楼导致误机,且凭旅客本人身份证件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开具“错走证明 ”的旅客。
注: 以上两点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
二、退改规定
(一)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旅客可在原客票旅行当日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错走证明至成都航空售票柜台申请免费变 更。客票可变更至成都航空同航线三日以内(不含当日)的相同 服务等级舱位一次,免收变更费和舱位差价;如旅客申请变更至 上述范围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变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费用。
(二)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旅客可凭机场现场开具的错走证明至原出票点办理非自愿退票,不收取退票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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