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各位旅客:
我公司自 2024 年 10 月 5 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800 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 30 元下调为人民币 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 50 元下调为人民币 20 元。
2.按成人普通票价 10%计价的婴儿旅客免收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费;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 50%计价优惠待遇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具体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3.2024 年 10 月 5 日零时之前的客票如变更至 2024 年 10月 5 日零时(含)之后,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4.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请各销售单位将此收取标准明确告知旅客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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