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简体中文
微信

旅客投诉与建议 956028 / 028-66668888

婴儿

一、服务范围

婴儿是指旅行开始之日年龄不满2周岁的人,但出生不满14天的婴儿和出生不足90天的早产婴儿成都航空不予承运。

二、婴儿客票规则

1.婴儿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购买儿童票。

2.婴儿无免费行李额,但是可免费托运一摇篮或一辆折叠式婴儿车,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机组同意后伞式婴儿车可带入客舱。

三、乘机限制

婴儿必须由其陪护人抱着系好备用安全带,或乘坐在经局方批准的在其陪护的成年人座位旁的儿童限制装置内。

四、婴儿旅客数量限制

1.为确保飞行安全,各类机型每条航线的婴儿旅客载运数量均有不同的条件限制,每一航班接收婴儿的数量限制如下,空客A319/320机型不超过7名;ARJ700-21机型不超过5名。每排旅客座位只允许安排一位婴儿。(ARJ21-700飞机仅可安排在L侧,即A座或B座)。

2. 由于每个航班可承运的婴儿旅客数量有限,故婴儿客票必须提前申请。如未提前办理婴儿订座申请或在航班起飞前临时购买婴儿客票的,可能会因超出航班安全运行对婴儿的数量限制而被拒绝运输,同行旅客所持客票如要求变更或退票则按自愿变更或自愿退票办理。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新闻
公司公告
公司荣誉
旅客服务
运输总条件
特殊旅客服务
行李服务
公司服务承诺
友情链接
中国商飞
四川航空集团
成都交投集团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其他信息
招贤纳士
公开采购信息
隐私条款
责任声明

投诉与建议

服务热线:956028、028-66668888

投诉电话:028-65098999

投诉邮箱:fwzl@cdal.com.cn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广牧路1号

邮政编码:610200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0 AirlineChengDu       公安备案号:51012202000340       ICP登记号:蜀ICP备 0501663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