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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行李运输规则限制

一、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内运输,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进入客舱运输:

1) 可能危及航空器、机上人员或者财产安全的物品,除非另有规定外,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以及成都航空《危险品运输手册》中列明的以下禁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爆炸品;气体(包括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性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品。

2) 非体育运动用途及警用、军用的枪支、弹药(含主要零部件)和此类物品的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

5) 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6) 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7) 成都航空规定不宜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物品。

二、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以下物品只能放在非托运行李内,如放在托运行李内发生丢失或损坏成都航空按照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成都航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以下不得作为托运行李的物品或托运行李内夹带下述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1) 旅行证件、医疗证明、X光片;

2) 易碎、易腐、易损坏物品、古玩字画;

3) 现金、珠宝、金银等同类的贵重物品及流通票据、货币、汇票、证券和商业文件;

4) 重要文件和资料;

5) 样品;

6) 绝版印刷品或手稿;

7) 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

三、限制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成都航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成都航空同意,方可接受运输:

1) 允许作为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只有在符合成都航空相关运输限制条件下,

方可作为行李运输。

2) 体育运动用器械,包括体育运动会比赛团队成员携带的枪支和弹药(弹 药仅限1.4S项UN0012或UN0014),凭枪支运输许可证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证明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不得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枪支必须卸下子弹,扣上保险,妥善包装。弹药必须进行牢固包装,每人携带毛重限量不超过5千克,不包括带有爆炸性或燃烧性的射弹,一人以上所携带的弹药不得合并成一个或数个包装件。成都航空不承运除体育运动会比赛团队成员携带以外的枪支和弹药。

3) 因国家警卫人员乘坐航班或国家警卫对象乘坐航班需要运输枪支弹药时,需经成都航空同意并做好相关安排后方可进行运输。

4) 作为行李运输的活体动物(宠物)

(1) 活体动物(宠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狗、猫、鸟或者其他玩赏宠物,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藏獒、蛇等)不属于活体动物的范围,不能作为行李运输。活体动物的形体过小(例如:乌龟、鼠类、观赏鱼等)或体形过大(笼体包装超过该航线最大体积限制),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2) 宠物运输条件

A 旅客携带的活体动物必须托运,残疾旅客本人携带的服务犬除外。

B 在不适宜运输活体动物的飞机上,成都航不接受运输。

C 携带活体动物、服务犬乘机必须在订座或购票时提出,并经成都航和有关承运人同意,按照成都航及相关承运人的运输规定办理。

D 每名旅客最多只能运输两只宠物(具体数量以入境国规定要求为准,其中入境中国每人每次限带一只且仅限犬或者猫),每个航班限托运10只宠物,超过限运数量的宠物应作为货物运输。

E 宠物需要分开独立包装,每个独立包装的宠物和宠物箱的合计重量(含宠物箱内的食物和水)不得超过32KG(含),最大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最小不能小于5×15×20厘米,超过尺寸和重量标准应作为货物运输。

注:服务犬不受此项限制(但需满足目的地国家托运宠物重量限制要求)。

F 旅客应在乘机当日,不晚于离站时间前120分钟,将活体动物自行运至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J 如有机场对小动物托运的包装有特别要求,且高于成都航空标准,则按相关航站标准执行。

(3) 不适合航空运输的宠物

出生不足6个月的宠物;怀孕宠物或是在飞机起飞前48小时之内刚刚分娩过的宠物;性格焦躁、娇气、弱小、对高温高空环境敏感或不能长时间呆在宠物箱里的宠物;患有心脏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以及48小时内进行过手术的宠物;浑身散发恶臭或让人难以忍受的刺鼻气味的宠物;短鼻犬和短鼻猫(由于短鼻犬和短鼻猫本身在呼吸道方面存在缺陷,在高空环境中容易窒息导致死亡)。

A 不适合航空运输的宠物种类:

a 短鼻犬:所有梗犬、所有拳师犬、所有斗牛犬、所有猫犬、所有獒犬、所有哈巴犬/巴哥犬、所有马士提夫犬、美洲斯塔福德犬、美洲器犬、波斯顿小猎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西班牙猎犬、英国玩赏曲卡犬、英国玩具猎犬、查理士王小猎犬/骑士查理王猎犬、斗牛马士提夫犬、布鲁塞尔粗毛猎犬、阿芬平嘉犬、拉萨犬、西藏猎犬、松狮犬、日本犬(秋田犬、甲斐犬、纪州犬、柴犬、四国犬、北海道犬)、北京犬/京巴犬、沙皮犬、西施犬、猴面犬、西班牙加纳利犬、恶霸犬、洋基犬等。

b 短鼻猫:缅甸猫、喜马拉雅猫、波斯猫、异国短毛猫(加菲猫)、英国短毛猫、苏格兰折耳猫等。

c 斗犬:比特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及其杂交品种、阿根廷杜高犬等。

d 对高温高空环境不适的犬种:萨摩耶犬;

e 其他禁养烈犬:德国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纽芬兰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大丹犬、巴西非拉狗犬、爱尔兰烈狼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昆明狼犬等列入禁养名单的烈性犬。

(4) 运输文件要求

国内航班:

A 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B 宠物疫苗注射证明。

国际航班:

A 海关出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B 相关政府(目的地/中转地)核发的有效输出/输入文件。

C 有关当局核发的有效健康声明书及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书。

D 妥善的备齐所有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要求的入境许可、健康声明书及疫苗注射证明。

E 任何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政府要求的额外特殊文件。有关证件要求可参考《TRAVEL INFORMATION MANUAL》,或咨询相关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或通过相关国家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F 入境航班附加要求:携带入境的活体动物仅限犬或猫,入境中国每人每次限带一只;携带入境的宠物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他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接受海关检疫监督;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中国海关对携带入境的宠物按照指定国家或地区、非指定国家或地区实施分类管理:无需隔离检疫的宠物可通过任何口岸入境;需要隔离检疫的宠物仅在具备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允许携带入境(需要隔离检疫的宠物从不具备隔离检疫条件的非指定口岸携带入境,海关将作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

注:以上内容具体规定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

G 携带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入境的,具备有效官方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电子芯片、相应专业训练证明的,经海关现场检疫合格,可以免予隔离检疫。

H 年老体弱、处于妊娠或哺乳期以及有既往病症的宠物可能不适于隔离检疫,携带者应在咨询兽医确保其承受能力后,携带入境并承担相应责任。

(5) 宠物箱要求

A 应为符合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标准的航空宠物托运箱。箱体必须为玻璃纤维或硬质塑料,且顶部固定,至少三面通风。

B 宠物箱的门必须具备集中锁定系统,可固定上部和底部的锁具,且为坚固的金属材质,箱门关闭后应可有效防止宠物自行打开箱门逃逸。

C 宠物箱的所有配件(包括螺母、门闩、铆钉以及锁具等)必须牢固且性能良好。宠物箱的底部平稳,能够固定在平整的面上而不滑动。

D 如选用带轮子的宠物箱,需要预先将轮子固定或将轮子拆除,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宠物箱不滑动。

E 能方便给小动物喂食饮水,和保证小动物可在箱中自由站立或坐下、转身和以正常姿势躺卧。

F 宠物箱内部需要铺上吸水性衬垫(例如毛巾、毯子),防止宠物排泄物外溢污染其它行李。

(6) 宠物箱的打包

A 运输猫、犬等陆生活体动物时,应使用宠物箱防护网,用防护网将宠物箱包装并捆扎牢固后再进行打包。

B 使用打包带打包时,打包带需在防护网外层进行打包呈“井”字形,打包带分布均匀,打包带间距约为20-30厘米。

C 宠物箱侧面不进行横向打包,侧面的打包带均须呈竖状平行状态。要求打包时将打包带穿过箱门网格及防护网格,从一个格中伸进去,从下一个网格伸出来,间隔均匀,起到将箱门和箱体、防护网兜固定在一起的作用。

(7) 宠物箱标识

宠物箱栓挂托运行李条(背面勾选免责项并由旅客签字确认),同时应栓挂优先行李牌并在箱体显眼位置粘贴“易碎行李”标签。

(8) 收费

A 国内航班:旅客携带的活体动物、容器和食品应当交成都航托运,并按逾重行李支付运费,动物连同其容器和食物应合并计重,且不能计入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中。

B 国际航班:成都航承运旅客携带的活体动物,按普通超限行李费规定收费的两倍收取(只计件数,不考虑动物及容器的体积和重量,但不得超过适用航线的最大尺寸和重量限制),动物及其容器不能算作旅客免费行李额的一部分。

C 残疾旅客本人携带的服务犬连同其容器和食物可以免费运输,且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

D 活体动物(含服务犬)不能办理声明价值。

(9) 运输责任

A 旅客应准备符合标准的宠物托运箱,并准备好携带宠物所需的证明文件等,搭乘航班前5天让宠物提前适应宠物笼。航班飞行过程中的食物和水、或防暑保暖的凉垫、毛毯需由旅客自行准备。

B 旅客应对作为行李托运的活体动物承担全部责任。活体动物被拒绝入境或过境而造成的受伤、丢失、延误、患病或者死亡,成都航不承担责任。

(10) 申请

原则上,旅客应在乘机当日之前24小时向成都航提出宠物运输申请。

5) 骨灰运输

(1) 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A 旅客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骨灰应装在封闭的塑料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

B 单独托运:将骨灰盒放在木箱或纸箱中,中间的空隙处应有柔软的填充物进行保护;

C 放在行李箱中托运:骨灰盒与行李箱之间可用衣物或其他柔软物体进行填充保护。

(2) 作为非托运行李运输

A 骨灰盒的外包装以及携带骨灰旅客的情绪不至引起同机其他旅客的觉察和反感的情况下,可由旅客随身携带进入客舱。

B 包装要求:骨灰应装在密封妥当、坚固的木制盒内,最外层可用行李箱进行包装。

C 如旅客需要购买占座票放置装有骨灰盒的行李,按占座行李规定办理。

D 国际航线,旅客应按当地海关、卫生检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6) 鲜活易腐物品

(1) 定义:是指在一般运输条件下,因温度、湿度、气压的变化或地面运输时间等原因易于死亡或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水产品(鱼、虾、蟹类等);动物及动物类产品(如肉类、沙蚕、活赤贝、乳制品等);植物及植物类产品(如花卉、水果、蔬菜等);冰冻食品;药品等。

(2) 此类物品一般应请旅客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如冷藏(采用干冰等作为冷却剂)、保温等,以保持其鲜活或不变质。

(3) 收运条件

A 运输文件:政府规定需要进行检疫的鲜活易腐物品(如种子、苗木和其他植物繁殖材料等),应当出具有关部门的检疫证明。

国际运输还应符合与运输有关国家关于此种物品进出口和过境规定。

B 包装要求:

鲜活易腐物品必须有合适的包装,并且包装内不得充氧或带有水等液态物质,以确保在运输途中不因包装破损或有液体溢出污损旅客的行李、飞机设施设备或其它装载物; 怕压的物品,外包装应坚固抗压,包装应能承受气温和气压的突然变化;需通风的物品,包装上应有通气孔;需冷藏冰冻的物品,容器应严密,冷却剂符合航空运输规定。

C 海鲜、大闸蟹、榴莲等作为行李运输必须妥善包装,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公斤,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渗漏、无明显异味,否则,可拒绝收运。

a 无不良气味的海鲜、大闸蟹可办理托运,禁止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包装内使用冷却剂保鲜,不能有液体渗漏,如冷却剂为干冰,包装件必须能释放二氧化碳气体;托运海鲜时,包装件需在内部使用结实无渗漏的塑料袋将海鲜包装、捆扎好,在外部使用纸箱、泡沫箱或塑料箱包装严实并打包,应保证运输过程中包装完好,防止液体溢出污染货舱及其他旅客行李;托运鲜活的大闸蟹,可使用纸箱、泡沫箱或塑料箱包装严实并打包,且箱体留有一定气孔。

b 榴莲禁止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作为行李托运时,仅限无开口的整个榴莲可办理托运,包装使用纸箱、泡沫箱或塑料箱密封严实并打包,包装内应有填充物紧密填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渗漏、无明显异味。

备注:如有机场托运以上物品的限制标准较成都航空更为严格,则应按相关航站标准执行。

D 运输不正常的处理。

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因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旅客负担; 在运输过程中,对此类物品的腐烂、变质、失效,除由成都航责任原因外,成都航不负责赔偿责任。

E 计费方法。

计入旅客免费行李额内,与其他行李合并计重。

7) 自行车

(1) 自行车仅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每位旅客仅有一辆自行车可计入免费行李额;超出部分应按普通超限行李进行收费。

(2) 自行车指单座旅行车或赛车,非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托运前轮胎必须放气。(3) 非折叠式自行车应将车把手旋转90度后固定,切下脚踏板,必要时车轮应卸下并牢固绑在车身上;

(4) 折叠式自行车应折叠并绑牢。

8) 占座行李

(1) 客舱预定占座行李是指旅客为其购票而带入客舱的物品,该物品一般由于易碎、贵重等原因不能交运,并且体积太大或太重而不能当作非托运行李

储存。

(2) 旅客必须在定座时提出占座行李的申请,经成都航空和有关承运人同意,方可予以运输,旅客购买的占座行李购票应进行定座。

(3) 在每个座位上承运的占座行李总重量不得超过75公斤,总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

(4) 旅客购买的占座行李票没有免费行李额。

(5) 旅客必须将此类行李放置在预定的座位上。

9) 外交信袋

(1) 外交信袋应当由外交信使随身携带,自行照管,体积一般不得超过20×40×55厘米,根据外交信使的要求,成都航也可以按照托运行李办理,但成都航只承担一般托运行李的责任。

(2) 外交信使携带的外交信袋和行李,可以合并计重或计件,超过免费行李额部分,按照逾重行李的规定办理。

(3) 外交信袋运输需占用座位时,旅客必须在定座时提出并为占座行李购票,经成都航和有关承运人同意,方可予以运输。

(4) 占用每一座位的外交信袋的重量不得超过75公斤,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占用座位的外交信袋没有免费行李额,按照逾重行李费率计算运费。10) 精密仪器、电器

(1) 精密仪器,电器等的定义及分类:

A 精密仪器包括精密计量仪器、精密天文观测仪器、精密遥感仪器、精密测控仪器、精密医疗仪器等具有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综合化及多维、动态测量功能的高科技仪器。常见的精密仪器有:各种水质分析仪器,环境检测仪器,显微镜,移液器,培养箱,干燥设备,天平衡器,光谱分析仪器,色谱分析仪器,试验箱,实验耗材,实验仪器,生命科学仪器,光学仪器,除湿精华仪器,物性测定仪器,食品检测仪器,药检仪器,纺织仪器,石油仪器,医疗器械等。

B “电器”泛指所有用电的器具,从专业角度上来讲,主要指用于对电路进行接通、分断,对电路参数进行变换,以实现对电路或用电设备的控制、调节、切换、检测和保护等作用的电工装置、设备和元件。从普通角度来讲,主要是指家庭常用的一些为生活提供便利的用电设备,如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种小家电等。

(2) 运输规定:

精密仪器、电器等物品应作为货物运输。如旅客坚持要求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则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尺寸要求:单件重量不能超过50KG,三边尺寸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

B 包装要求:精密仪器、电器等类物品必须有出厂包装或者有符合成都航托运行李要求的包装,方可进行行李托运。建议旅客在托运精密仪器的时候用硬壳箱包装好,并在箱内进行内物填充防止其在运输过程中左右摇晃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C 收费要求:精密仪器、电器等类物品的重量不得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应按照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D 物品特性要求:对于含有9大类危险品(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杂项危险物品)的精密仪器,电器等物品一律不得进行行李运输。对于性质不明或疑似危险品时,成都航空及成都航空授权的地面服务代理人有权要求旅客提供由局方认可的危险品鉴定机构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该行李不会对航空运输造成危险时,方可收运。对于无法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成都航空有权拒绝托运。

E 精密仪器、电器等不得办理声明价值。

11) 乐器

(1) 乐器指能够发出乐音,并能进行音乐艺术再创造的器具。乐器分为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两大类。

(2) 成都航接受不超过尺寸和/或重量限制的乐器作为托运行李或机舱座位放置行李登机。

(3) 对于单件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的乐器,旅客可以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并计入免费行李额。作为非托运行李的乐器必须可放入乘客前面的座位下或者机舱头顶行李架中。对于单件体积超过20×40×55厘米,但不超过40×60×100厘米,重量不超过50kg的乐器可以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乐器作为行李托运,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内,应按逾重行李费收费标准计算运费。

(4) 对于托运行李,乘客必须将乐器放在特制的硬边或防压容器内托运。

(5) 对于乐器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延误,成都航空不承担任何责任。乐器运送不能购买行李声明价值。

(6) 收费要求:乐器作为行李托运,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内,应按逾重行李费收费标准计算运费。

12) 体育器材

体育器材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只有在符合成都航规定的限制条件、数量和包装要求的情况下,并经成都航同意,方可接受运输。体育器材不得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如若发生丢失或损坏,成都航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下述体育器材作为托运行李可计入免费行李额(每位旅客仅限携带一套装备),超出免费行李额部分,按照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运输费用;如每位旅客托运装备超出一套的,超出数量按照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1)高尔夫装备。

高尔夫装备包括一个高尔夫球袋(含高尔夫球、球杆)和一双高尔夫球鞋。装备总重量不得超过 50 公斤。高尔夫装备要有外包装,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于无妥善包装的高尔夫装备,将栓挂免除责任行李牌。成都航不接受无封套的高尔夫装备运输,建议旅客使用硬壳箱装运。

(2)滑雪用具。

滑雪用具包括一对滑雪板、两根滑雪杖和/或一双滑雪靴。装备总重量不得超过 50 公斤。滑雪用具必须要有外包装,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于无妥善包装的滑雪用具,将栓挂免除责任行李牌。

(3)钓具。

钓竿容器不得超过158厘米。钓竿、鱼篓、渔网、长筒靴必须适当地装箱。钓具用品盒必须封装或上锁。钓具要有外包装,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于无妥善包装的钓具,将栓挂免除责任行李牌。

(4)箭术器材。

一套箭术器材包括:1个装有弓的弓袋,1个装有箭的箭袋,足以保护部件不受意外损害的保养箱。箭术器材应放入坚固且硬壳的容器妥善包装;对于无妥善包装的箭术器材,将栓挂免除责任行李牌。

(5) 滑浪板。

当滑浪板不超过107厘米时,成都航可接收一个滑浪板或内装有最多2个滑浪板的滑浪袋进行运输。滑浪板要有相应的专业外包装,且外包装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于无妥善包装的滑浪板,将栓挂免除责任行李牌。

(6) 保龄球装备。

一套保龄器材最多包括3个保龄球、一个保龄球包、一双保龄球鞋、含有大量容量超过70%以上的丙酮或酒精的保龄器清洁剂被视为危险品,不能作为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办理。旅客托运的保龄球要有外包装,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于无妥善包装的保龄球装备将栓挂免除责任行李牌。

(7) 曲棍球用具。

曲棍球球棒或长曲棍球棒必须被放置在特别为运输设计的坚固且硬壳容器内。如未以此类容器包装,将拴挂免除责任行李牌。

(8) 冰球用具。

冰球用具必须被放置在特别为运输设计的坚固且硬壳容器内。如未以此类容器包装,将拴挂免除责任行李牌。

(9) 充气球。

水球、篮球、排球、橄榄球、足球等在航空运输时注意球内充的空气内压不能超过额定压力,必要时将球内充的空气放掉。

13) 管制刀具以外的锐器、钝器及其他物品,禁止随身携带并应放入托运行李内运输。

(1) 锐器:该类物品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由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主要包括:日用刀具,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专业刀具,如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用作武术文艺表演的刀、矛、剑、戟等。

(2) 钝器:该类物品不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由金属或者其他材料制成的,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主要包括:棍棒(含伸缩棍、双节棍)、球棒、桌球杆、板球球拍、曲棍球杆、高尔夫球杆、登山杖、滑雪杖、指节铜套(手钉)等;

(3) 其他物品: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如钻机(含钻头)、凿、锯、螺栓枪、射钉枪、螺丝刀、撬棍、锤、焊枪、扳手、斧头、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标卡尺、冰镐、碎冰锤、飞镖、弹弓、弓、箭、蜂鸣自卫器等;

四、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

1)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2)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量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3) 来自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4)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成都航空申请,由成都航空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5)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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