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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托运行李

一、概述

非托运行李是指旅客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

二、非托运行李规则

1.尺寸限制:每件非托运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且需能妥善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方或封闭式行李架内,不得占用应急通道或影响其他旅客。

2.重量与件数限制:

1) 儿童票的旅客非托运行李额等同于成人票旅客,婴儿票无非托运行李额度;

2) 其他客票旅客的非托运行李额度:

(1)头等舱、公务舱、锦程/舒适经济舱的旅客可携带2件非托运行李。

(2)普通经济舱的旅客仅限携带1件非托运行李。

(3)每件非托运行李的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

3.若旅客非托运行李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三、非托运行李要求

1. 成都航空为了运输安全的原因,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成都航空有权拒绝接受该行李的运输。

2.旅客的非托运行李,如因其形状、包装、体积、重量或特性等原因不符合成都航空运输条件,成都航空将请旅客加以改善;如旅客不能或拒绝改善,成都航空有权拒绝该行李的运输。

四、不受非托运行李额限制的情形

1.在上述非托运行李额度之外,每位旅客可额外携带以下本人乘机过程中需使用的私人物品(均需符合安全规定,不超过合理体积和重量,且不影响客舱安全与秩序):

1)1件大衣、披肩或毯子;

2)1把雨伞(不含尖锐伞尖)或手杖(不含金属尖锐部件);

3)1台小型照相机;

4)1副双筒望远镜;

5)合理数量的纸质读物(如书籍、杂志);

6)1个小型公文包或1个手提电脑包(内含1台笔记本电脑及必要配件)。

(2) 携带婴儿的旅客可额外携带供航班上使用的婴儿食品(如奶粉、辅食)、纸尿裤,1个婴儿背篮,或1辆可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推车(折叠后符合非托运行李标准可带入客舱,否则需托运,且需符合托运行李要求)。

(3) 残疾人旅客可额外携带合理数量的助残设备(如轮椅配件、助行器等)。残疾旅客携带的服务犬(经成都航空事先同意)不占用非托运行李额度,每个航段仅限1只进入客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