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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下简称成都航),根据有关民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照目前国内外民航运输业的惯例,为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自愿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做出以下十七项服务承诺。

一、成都航承诺旅客在购票过程中可以得到清晰、公平、公开的信息。

● 旅客通过成都航的官方网站 www.cdal.com.cn、直属售票处或正规代理机构购买机票能够更好地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二、成都航承诺旅客购买折扣价格的机票所享受的常规服务,与购买标准价格的机票一致。

● 旅客在购买折扣价格机票前,根据购买渠道不同将得到官方网站或工作人员口头方式提示当时成都航对折扣价格机票使用限制的规定。

三、成都航承诺旅客购买机票后,若需要变更、签转和退票,成都航将严格按照民航有关规定和我公司实行的《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规定办理,并尽可能提供更大的便利。

四、成都航承诺航班超售后将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地安置旅客,主动提供及时快捷的后续航班,或签转到其它航班,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提出的要求。

五、成都航承诺为旅客提供及时准确的行李运输服务,航班到达后能快速提取。如果行李运输出现差错,成都航或代理人将采取积极的措施:

● 及时进行查找。

● 确认行李延误的,按国家规定提供临时生活补助。

● 行李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成都航承诺将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行李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六、成都航承诺旅客能够快速、有序地办理乘机手续。

七、成都航承诺登机前用中英文广播登机信息,工作人员维持登机口秩序良好,如登机口变更,及时在原登机口公布变更信息。

八、成都航承诺对于因旅客自身原因未能顺利成行或被拒绝登机,将遵循方便旅客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服务,采取后续措施。

● 请广大旅客确信:如果您不幸晚到,成都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会尽量安排您登机;如果没有安排您登机,是因为确实无法采取措施,请予理解和合作。

● 为了维护广大旅客的共同利益,成都航不会因为个别旅客没有按时到达登机口而进行超过航班起飞时间的等待。

九、航班延误时,成都航承诺将尽力为旅客提供服务,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 及时将延误的信息准确地通知旅客。

● 因成都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延误2小时以上提供免费饮料,延误4小时以上提供免费住宿,延误期间正值用餐时间提供免费餐食。

● 因成都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延误时间4(含)—8小时,给予最终乘坐成都航航班的旅客最高不超过200元/人的补偿;延误时间8(含)小时以上,给予最终乘坐成都航航班的旅客最高不超过400元/人的补偿。

● 非因成都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成都航将协助有饮料、食物、住宿等需求的旅客,但费用由旅客自行承担。

● 对旅客的其它需求,可以向成都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出,他们会积极为旅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十、航班延误时,成都航承诺采取积极措施让旅客尽快成行。

● 不区分航班延误的原因,为旅客免费更改到成都航的后续航班,不受任何票价等级的限制,并且不收取因座位等级提高的额外费用,退还因座位等级降低(仅限头等舱降经济舱)的差额费用。

● 因成都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为旅客办理退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 因成都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为旅客签转到与成都航有协议的其它航空公司航班,并承担相应费用。

● 因成都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如在上述措施无法施行时,为旅客安排从其它中转地绕道,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成都航承诺为老、弱、病、残、孕等旅客提供力所能及的特殊服务。

● 需要使用轮椅的旅客,可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以前提出申请。

● 对于患病和怀有身孕的旅客,在购票时请如实告诉成都航工作人员有关情况,便于成都航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二、成都航承诺为独自旅行的儿童提供“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旅行全程由专人照顾。年满5周岁,但未满12周岁独自旅行的儿童,在购买机票时请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在成都航的指定售票处申请。

十三、成都航承诺为旅客提供机上特殊餐食服务:

● 特殊餐食主要包括清真餐、素食等。

● 旅客可以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以前提出特殊餐食申请。

十四、成都航承诺为货物运输提供以下服务:

● 合理安排运输,不积压货物。货物运出最低时限:国内干线航班应3天内运输;支线航班应7天内运输;邮件24小时内运输;有时效的货物,按托运人和航空公司商定的期限运输。

● 由于执行特殊任务或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货物运输受到影响,及时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

● 接到托运人或收货人查询要求,积极配合,24小时内及时答复。

● 接到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要求,在30天内做出处理答复。

● 货物发生损坏或丢失,将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十五、对于旅客的建议、意见和服务质量投诉,成都航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联系和初步答复,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的答复。

● 通过拨打成都航空全国直销服务热线 956028/(028)66668888反映。

● 通过登录成都航网站 www.cdal.com.cn反映。

● 通过致电、致函到成都航专设的负责管理、监督内外服务的管理机构反映:

电话: 028-65098999

邮箱: fwzl@cdal.com.cn

邮政编码:610200

邮寄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牧路1号

十六、对于因成都航原因侵害旅客合法权益,旅客提出索赔要求的,成都航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予以积极、妥善的解决。

十七、成都航承诺为了国家、社会、公众的最大利益而承担责任:

● 全力支持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如抢险救灾等。

● 全力配合其它航空运输企业的紧急措施。

● 为执行特殊和紧急公务的党政、军、警人员和担负抢险救灾的人员实行优先定座、签转、候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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