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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成都航空微信公众号可便捷办理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服务。

办理方式:关注成都航空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更多服务-售后服务-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即可办理

温馨提示

1.本界面跳转后申请开具的是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

2.电子行程单适用范围:成都航空销售的811开头的国内电子客票机票款(不含国际客票和BSP中性代理人销售客票)。

3.开票时间:旅客在所有行程全部结束后,自乘机后的次日起180日内,可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对于已开具电子行程单需要再次发送到邮箱的旅客,可一年内在已开具记录里进行操作。

4.在申请开具时请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单位抬头、邮箱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正确造成开具和下载失败,成都航空概不承担责任。

5.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具有报销效力,已开具其他报销凭证的,不得再申请电子行程单。

6.如有其它疑问或需求,请联系95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