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行”产品促销政策
一、定价规则:
(一)产品运价为整体打包价,覆盖机票、产品成本及促销费成本,对于民航总局未开放Y舱自由定价的航线,定价原则为总价不超Y舱运价(注:因系统局限,出票时需人工辨识,确保上浮后的票价不得超过经济舱全价票)。
(二)定价模式
1、单段价格=外放舱位价格+直加固定价格140元。
2、单段价格=外放舱位价格+直加固定价格180元。
3、单段价格=外放舱位价格+直加固定价格280元。
4、单段价格=外放舱位价格+直加固定价格400元。
5、单段价格=外放舱位价格+直加固定价格600元。
二、退改签规定
(一)直加140元和直加180元运价特殊规定
1.不得签转,退票仅限原出票地;
2.变更只允许同产品变更,不允许高价改低价;
3.订座系统中航班起飞时刻4小时(含)前,同舱位可免费变更一次,若无同舱位需补齐差价,再次变更按第(四)条中规定执行。
(二)直加280元、直加400元、直加600元运价特殊规定
1.不得签转,退票仅限原出票地;
2.变更只允许同产品变更,不允许高价改低价;
3.订座系统中航班起飞时刻4小时(含)前,同舱位可免费变更两次,若无同舱位需补齐差价, 再次变更按第(四)条中规定执行。
(四)在客票有效期内,除以上特殊规定条款外,其余均按以下规定执行:变更费、退票费和票价差额均以实际订座客票的票面价进行计算。
1.自愿变更 8116版《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同步执行。
2.自愿退票: 8116版《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同步执行。
3.非自愿退改签规定:8116版《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同步执行。
三、适用日期
本政策长期有效。
四、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直加金额”和“产品服务内容”执行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以销售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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