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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抖音次卡产品规则

“国庆出行单次卡”产品详情

一、适用航线(见附件)

二、客票说明

1.客票舱位:经济舱

2.承运航司:仅限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承运的国内航班

3.餐食说明:以实际承运航班安排为准。

4.托运行李额:每张客票含20kg托运行李额

5.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根据旅客兑换航线机型以民航局规定收取。

三、产品购买须知

1.由于客票价格随时间波动且变化较大,本产品价格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票价格、直播间的其它客票产品价格将存在差异,请旅客朋友们充分知晓上述情况,在确认可接受此情况下再购买本产品。

2.本产品属于机会型产品,可能出现部分航班无法兑换的情况,因此兑换航班时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兑换查询为准,查询航班有可兑换座位时则可以兑换,查询无航班或航班无可兑换座位时则无法兑换。

3.本产品适用航线表仅供参考,部分航线如遇不可抗力或航空公司运力调整、夏秋/冬春航季航班计划调整等原因可能出现航线停飞,具体可兑换的航线及航班座位数量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实际提供的兑换为准。

四、产品使用规则

1.该产品限实名用户本人购买,每人限购15套,仅限本人使用,仅限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旅客购买,不适用婴儿、儿童旅客和其他特殊旅客(如军残、警残等)。后续进行行程预约时:填写的乘机人信息必须与产品购买人本人(以证件号为准)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出票。

2.本产品为成都航空单次卡系列产品,每人可在产品覆盖航线内兑换1次单程客票「若产品支持航线有往返航线,则指2单可兑往返」,本产品为促销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3.产品兑换日期: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4日

4. 产品旅行日期: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0日

5.产品价款退还规则

(1)本产品一旦发生兑换,无论客票是否使用,不退还产品价款。产品未兑换的,旅客可在抖音平台申请产品价款的退还。

(2)若产品未兑换(客票非自愿退票审核通过的也视为未兑换),可联系原产品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恢复兑换次数的规则

本产品中如旅客兑换成功的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则在旅客退票完成后,系统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五、客票退改规则

1.自愿退改:已兑换的客票不得自愿改期、签转,自愿退票仅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价款。

2.非自愿退改:

(1)本产品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非自愿签转外航,如遇非自愿变更,仅可变更至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

(2)非自愿退票:若旅客客票办理非自愿退票,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并退还对应产品兑换次数,退票审核将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产品兑换规则

1.兑换规则

抖音搜索“成都航空”小程序→套票订单,点击“去使用”进行客票兑换。

(1)兑换日期: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4日,客票兑换出票至少提前6天(含),(例:9月23日最早可以兑换9月29日航班,最晚可以兑换10月10日航班)。(注意:10月10日航班最迟兑换时间为10月4日)

(2)旅行日期: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0日

(3)适用购票渠道:限抖音平台购买的订单

(4)适用舱位:D舱

(5)运价基础:YGCKGQ208、YGCKGQ398、YGCKGQ598、YGCKGQ798

七、特别说明

1.本产品的兑换权限购买后即时生效,限绑定旅客使用,绑定成功后不得转赠。产品价格不含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兑换客票时,需另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2.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因此类情况影响导致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销售方不提供额外补偿。

3.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大面积取消,相应可兑换航线及座位数量可能相应减少,该情形不属于销售方违约的情形。

4.若旅客发生违反本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或进行的不合理行为,或通过污蔑、泄露、煽动等不正当投诉或索赔的,销售方有权取消相关旅客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且有权不予退还产品价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产品兑换的客票属于特殊产品的客票,旅客购票按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执行。若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与成都航空其他文件等相冲突时,以本产品文件中相应规则为准。

6.关于发票

本产品兑换客票票面为0元。

(1)兑换适用于811开头的成都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旅客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在每个行程使用后7天内联系成都航空客服956028提交申请打印行程单,行程单客票款0元,行程单金额等于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之和。

(2)开票

兑换客票的航班达到目的地后,如须开具发票请联系成都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6028记录开票需求,发票将按照产品实付现金金额开具,若遇非自愿退票,依照客票退改规则中非自愿退票处理后,作废已开发票。如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7.本产品所有解释权归成都航空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详细航线参考附件文档

附件:“国庆出行单次卡”产品详情

“国庆出行单次卡干线”产品详情

一、适用航线(见附件)

二、客票说明

1.客票舱位:经济舱

2.承运航司:仅限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承运的国内航班

3.餐食说明:以实际承运航班安排为准。

4.托运行李额:每张客票含20kg托运行李额

5.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根据旅客兑换航线机型以民航局规定收取。

三、产品购买须知

1.由于客票价格随时间波动且变化较大,本产品价格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票价格、直播间的其它客票产品价格将存在差异,请旅客朋友们充分知晓上述情况,在确认可接受此情况下再购买本产品。

2.本产品属于机会型产品,可能出现部分航班无法兑换的情况,因此兑换航班时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兑换查询为准,查询航班有可兑换座位时则可以兑换,查询无航班或航班无可兑换座位时则无法兑换。

3.本产品适用航线表仅供参考,部分航线如遇不可抗力或航空公司运力调整、夏秋/冬春航季航班计划调整等原因可能出现航线停飞,具体可兑换的航线及航班座位数量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实际提供的兑换为准。

四、产品使用规则

1.该产品限实名用户本人购买,每人限购15套,仅限本人使用,仅限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旅客购买,不适用婴儿、儿童旅客和其他特殊旅客(如军残、警残等)。后续进行行程预约时:填写的乘机人信息必须与产品购买人本人(以证件号为准)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出票。

2.本产品为成都航空单次卡系列产品,每人可在产品覆盖航线内兑换1次单程客票「若产品支持航线有往返航线,则指2单可兑往返」,本产品为促销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3.产品兑换日期: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4日

4. 产品旅行日期: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0日

5.产品价款退还规则

(1)本产品一旦发生兑换,无论客票是否使用,不退还产品价款。产品未兑换的,旅客可在抖音平台申请产品价款的退还。

(2)若产品未兑换(客票非自愿退票审核通过的也视为未兑换),可联系原产品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恢复兑换次数的规则

本产品中如旅客兑换成功的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则在旅客退票完成后,系统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五、客票退改规则

1.自愿退改:已兑换的客票不得自愿改期、签转,自愿退票仅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价款。

2.非自愿退改:

(1)本产品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非自愿签转外航,如遇非自愿变更,仅可变更至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

(2)非自愿退票:若旅客客票办理非自愿退票,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并退还对应产品兑换次数,退票审核将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产品兑换规则

1.兑换规则

抖音搜索“成都航空”小程序→套票订单,点击“去使用”进行客票兑换。

(1)兑换日期: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4日,客票兑换出票至少提前6天(含),(例:9月23日最早可以兑换9月29日航班,最晚可以兑换10月10日航班)。(注意:10月10日航班最迟兑换时间为10月4日)

(2)旅行日期: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0日

(3)适用购票渠道:限抖音平台购买的订单

(4)适用舱位:D舱

(5)运价基础:YGCKGQ1099、YGCKGQ1299

七、特别说明

1.本产品的兑换权限购买后即时生效,限绑定旅客使用,绑定成功后不得转赠。产品价格不含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兑换客票时,需另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2.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因此类情况影响导致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销售方不提供额外补偿。

3.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大面积取消,相应可兑换航线及座位数量可能相应减少,该情形不属于销售方违约的情形。

4.若旅客发生违反本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或进行的不合理行为,或通过污蔑、泄露、煽动等不正当投诉或索赔的,销售方有权取消相关旅客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且有权不予退还产品价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产品兑换的客票属于特殊产品的客票,旅客购票按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执行。若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与成都航空其他文件等相冲突时,以本产品文件中相应规则为准。

6.关于发票

本产品兑换客票票面为0元。

(1)兑换适用于811开头的成都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旅客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在每个行程使用后7天内联系成都航空客服956028提交申请打印行程单,行程单客票款0元,行程单金额等于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之和。

(2)开票

兑换客票的航班达到目的地后,如须开具发票请联系成都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6028记录开票需求,发票将按照产品实付现金金额开具,若遇非自愿退票,依照客票退改规则中非自愿退票处理后,作废已开发票。如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7.本产品所有解释权归成都航空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详细航线参考附件文档

附件:“国庆出行单次卡干线”产品详情

“秋冬出行单次卡”产品详情

一、适用航线(见附件)

二、客票说明

1.客票舱位:经济舱

2.承运航司:仅限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承运的国内航班

3.餐食说明:以实际承运航班安排为准。

4.托运行李额:每张客票含20kg托运行李额

5.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根据旅客兑换航线机型以民航局规定收取。

三、产品购买须知

1.由于客票价格随时间波动且变化较大,本产品价格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票价格、直播间的其它客票产品价格将存在差异,请旅客朋友们充分知晓上述情况,在确认可接受此情况下再购买本产品。

2.本产品属于机会型产品,可能出现部分航班无法兑换的情况,因此兑换航班时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兑换查询为准,查询航班有可兑换座位时则可以兑换,查询无航班或航班无可兑换座位时则无法兑换。

3.本产品适用航线表仅供参考,部分航线如遇不可抗力或航空公司运力调整、夏秋/冬春航季航班计划调整等原因可能出现航线停飞,具体可兑换的航线及航班座位数量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实际提供的兑换为准。

四、产品使用规则

1.该产品限实名用户本人购买,每人限购15套,仅限本人使用,仅限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旅客购买,不适用婴儿、儿童旅客和其他特殊旅客(如军残、警残等)。后续进行行程预约时:填写的乘机人信息必须与产品购买人本人(以证件号为准)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出票。

2.本产品为成都航空单次卡系列产品,每人可在产品覆盖航线内兑换1次单程客票「若产品支持航线有往返航线,则指2单可兑往返」,本产品为促销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3.产品兑换日期:2025年9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4. 产品旅行日期: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

5.产品价款退还规则

(1)本产品一旦发生兑换,无论客票是否使用,不退还产品价款。产品未兑换的,旅客可在抖音平台申请产品价款的退还。

(2)若产品未兑换(客票非自愿退票审核通过的也视为未兑换),可联系原产品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恢复兑换次数的规则

本产品中旅客兑换成功的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则在旅客退票完成后,系统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五、客票退改规则

1.自愿退改:已兑换的客票不得自愿改期、签转,自愿退票仅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价款。

2.非自愿退改:

(1)本产品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非自愿签转外航,如遇非自愿变更,仅可变更至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

(2)非自愿退票:若旅客客票办理非自愿退票,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并退还对应产品兑换次数,退票审核将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产品兑换规则

1.兑换规则

抖音搜索“成都航空”小程序→套票订单,点击“去使用”进行客票兑换。

(1)兑换日期:2025年9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客票兑换出票至少提前6天(含)。(注意:9月22日最早可以兑换10月11日航班,12月30日航班最迟兑换时间为12月24日)

(2)旅行日期: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

(3)适用购票渠道:限抖音平台购买的订单

(4)适用舱位:D舱

(5)运价基础:YGCKQD208、YGCKQD398、YGCKQD498

七、特别说明

1.本产品的兑换权限购买后即时生效,限绑定旅客使用,绑定成功后不得转赠。产品价格不含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兑换客票时,需另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2.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因此类情况影响导致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销售方不提供额外补偿。

3.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大面积取消,相应可兑换航线及座位数量可能相应减少,该情形不属于销售方违约的情形。

4.若旅客发生违反本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或进行的不合理行为,或通过污蔑、泄露、煽动等不正当投诉或索赔的,销售方有权取消相关旅客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且有权不予退还产品价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产品兑换的客票属于特殊产品的客票,旅客购票按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执行。若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与成都航空其他文件等相冲突时,以本产品文件中相应规则为准。

6.关于发票

本产品兑换客票票面为0元。

(1)兑换适用于811开头的成都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旅客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在每个行程使用后7天内联系成都航空客服956028提交申请打印行程单,行程单客票款0元,行程单金额等于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之和。

(2)开票

兑换客票的航班达到目的地后,如须开具发票请联系成都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6028记录开票需求,发票将按照产品实付现金金额开具,若遇非自愿退票,依照客票退改规则中非自愿退票处理后,作废已开发票。如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7.本产品所有解释权归成都航空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详细航线参考附件文档

附件:“秋冬出行单次卡”产品详情

“秋冬出行双次卡”产品详情

一、适用航线(见附件)

二、客票说明

1.客票舱位:经济舱

2.承运航司:仅限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承运的国内航班

3.餐食说明:以实际承运航班安排为准。

4.托运行李额:每张客票含20kg托运行李额

5.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根据旅客兑换航线机型以民航局规定收取。

三、产品购买须知

1.由于客票价格随时间波动且变化较大,本产品价格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票价格、直播间的其它客票产品价格将存在差异,请旅客朋友们充分知晓上述情况,在确认可接受此情况下再购买本产品。

2.本产品属于机会型产品,可能出现部分航班无法兑换的情况,因此兑换航班时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兑换查询为准,查询航班有可兑换座位时则可以兑换,查询无航班或航班无可兑换座位时则无法兑换。

3.本产品适用航线表仅供参考,部分航线如遇不可抗力或航空公司运力调整、夏秋/冬春航季航班计划调整等原因可能出现航线停飞,具体可兑换的航线及航班座位数量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实际提供的兑换为准。

四、产品使用规则

1.该产品限实名用户本人购买,每人限购15套,仅限本人使用,仅限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旅客购买,不适用婴儿、儿童旅客和其他特殊旅客(如军残、警残等)。后续进行行程预约时:填写的乘机人信息必须与产品购买人本人(以证件号为准)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出票。

2.本产品为成都航空双次卡系列产品,每人可在产品覆盖航线内兑换2次单程客票,本产品为促销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3.产品兑换日期:2025年9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4. 产品旅行日期: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

5.产品价款退还规则

(1)本产品一旦发生兑换,无论客票是否使用,不退还产品价款。产品未兑换的,旅客可在抖音平台申请产品价款的退还。若发生预约出票后未乘坐,每次视为自动放弃1次权益,放弃次数达到2次则产品自动作废,产品价款不予退还。

(2)若产品未兑换(客票非自愿退票审核通过的也视为未兑换),可联系原产品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恢复兑换次数的规则

本产品中旅客兑换成功的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则在旅客退票完成后,系统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五、客票退改规则

1.自愿退改:已兑换的客票不得自愿改期、签转,自愿退票仅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价款。

2.非自愿退改:

(1)本产品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非自愿签转外航,如遇非自愿变更,仅可变更至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

(2)非自愿退票:若旅客客票办理非自愿退票,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并退还对应产品兑换次数,退票审核将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产品兑换规则

1.兑换规则

抖音搜索“成都航空”小程序→套票订单,点击“去使用”进行客票兑换。

(1)兑换日期:2025年9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客票兑换出票至少提前6天(含)。(注意:9月22日最早可以兑换10月11日航班,12月30日航班最迟兑换时间为12月24日)

(2)旅行日期: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

(3)适用购票渠道:限抖音平台购买的订单

(4)适用舱位:D舱

(5)运价基础:YGCKSC199

七、特别说明

1.本产品的兑换权限购买后即时生效,限绑定旅客使用,绑定成功后不得转赠。产品价格不含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兑换客票时,需另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2.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因此类情况影响导致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销售方不提供额外补偿。

3.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大面积取消,相应可兑换航线及座位数量可能相应减少,该情形不属于销售方违约的情形。

4.若旅客发生违反本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或进行的不合理行为,或通过污蔑、泄露、煽动等不正当投诉或索赔的,销售方有权取消相关旅客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且有权不予退还产品价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产品兑换的客票属于特殊产品的客票,旅客购票按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执行。若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与成都航空其他文件等相冲突时,以本产品文件中相应规则为准。

6.关于发票

本产品兑换客票票面为0元。

(1)兑换适用于811开头的成都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旅客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在每个行程使用后7天内联系成都航空客服956028提交申请打印行程单,行程单客票款0元,行程单金额等于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之和。

(2)开票

兑换客票的航班达到目的地后,如须开具发票请联系成都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6028记录开票需求,发票将按照产品实付现金金额开具,若遇非自愿退票,依照客票退改规则中非自愿退票处理后,作废已开发票。如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7.本产品所有解释权归成都航空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详细航线参考附件文档

附件:“秋冬出行双次卡”产品详情

成都航空暖冬/新疆专场暖冬出行双次卡

一、适用航线(见附件)

二、适用产品: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双次卡199元】,新疆专场【暖冬出行双次卡199元】

三、客票说明

1. 客票舱位:经济舱

2. 承运航司:仅限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承运的国内航班

3. 餐食说明:以实际承运航班安排为准。

4. 托运行李额:每张客票含20kg托运行李额

5. 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根据旅客兑换航线机型以民航局规定收取。

四、产品购买须知

1. 由于客票价格随时间波动且变化较大,本产品价格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票价格、直播间的其它客票产品价格将存在差异,请旅客朋友们充分知晓上述情况,在确认可接受此情况下再购买本产品。

2. 本产品属于机会型产品,可能出现部分航班无法兑换的情况,因此兑换航班时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兑换查询为准,查询航班有可兑换座位时则可以兑换,查询无航班或航班无可兑换座位时则无法兑换。

3. 本产品适用航线表仅供参考,部分航线如遇不可抗力或航空公司运力调整、夏秋/冬春航季航班计划调整等原因可能出现航线停飞,具体可兑换的航线及航班座位数量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实际提供的兑换为准。

五、产品使用规则

1. 该产品限实名用户本人购买,每人限购15套,仅限本人使用,仅限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旅客购买,不适用婴儿、儿童旅客和其他特殊旅客(如军残、警残等)。后续进行行程预约时:填写的乘机人信息必须与产品购买人本人(以证件号为准)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出票。身份校验将以您注册抖音手机号绑定的身份信息为准。

2. 本产品为成都航空双次卡系列产品,每人可在产品覆盖航线内兑换2次单程客票「若产品支持航线有往返航线,则可兑往返」,本产品为促销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3.产品兑换日期: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2月24日

4.产品旅行日期:2025年11月02日-2025年12月30日

5. 产品价款退还规则

(1)本产品一旦发生兑换,无论客票是否使用,不退还产品价款。产品未兑换的,旅客可在抖音平台申请产品价款的退还。若发生预约出票后未乘坐,每次视为自动放弃1次权益,放弃次数达到2次则产品自动作废,产品价款不予退还。

(2)若产品未兑换(客票非自愿退票审核通过的也视为未兑换),可联系原产品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恢复兑换次数的规则

本产品中旅客兑换成功的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则在旅客退票完成后,系统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六、客票退改规则

1. 自愿退改:已兑换的客票不得自愿改期、签转,自愿退票仅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价款。

2. 非自愿退改:

(1)本产品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非自愿签转外航,如遇非自愿变更,仅可变更至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

(2)非自愿退票:若旅客客票办理非自愿退票(需满足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并退还对应产品兑换次数,退票审核将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产品兑换规则

抖音搜索“成都航空”小程序→套票订单,点击“去使用”进行客票兑换。

(1)兑换日期: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2月24日,客票兑换出票至少提前6天(含)。(注意:10月27日最早可以兑换11月02日航班,12月30日航班最迟兑换时间为12月24日)

(2)旅行日期:2025年11月02日-2025年12月30日

(3)适用购票渠道:限抖音平台购买的订单

(4)适用舱位:D舱

八、特别说明

1. 本产品的兑换权限购买后即时生效,限绑定旅客使用,绑定成功后不得转赠。产品价格不含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兑换客票时,需另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2. 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因此类情况影响导致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销售方不提供额外补偿。

3. 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大面积取消,相应可兑换航线及座位数量可能相应减少,该情形不属于销售方违约的情形。

4. 若旅客发生违反本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或进行的不合理行为,或通过污蔑、泄露、煽动等不正当投诉或索赔的,销售方有权取消相关旅客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且有权不予退还产品价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本产品兑换的客票属于特殊产品的客票,旅客购票按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执行。若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与成都航空其他文件等相冲突时,以本产品文件中相应规则为准。

6. 关于发票

本产品兑换客票票面为0元。

(1)兑换适用于811开头的成都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旅客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在每个行程使用后180天内联系成都航空客服956028提交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行程单客票款0元,行程单金额等于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之和。

(2)开票

兑换客票的航班达到目的地后,如须开具发票请联系成都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6028记录开票需求,发票将按照产品实付现金金额开具,若遇非自愿退票,依照客票退改规则中非自愿退票处理后,作废已开发票。如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7.本产品所有解释权归成都航空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详细航线参考附件文档

附件1:“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双次卡”产品详情

附件2:“新疆专场暖冬出行双次卡”产品详情

成都航空暖冬/新疆专场暖冬出行单次卡

一、适用航线(见附件)

二、适用产品: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208元】,新疆专场【暖冬出行单次卡20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2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3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4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5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6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7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8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998元】,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1098元】

三、客票说明

1. 客票舱位:经济舱

2. 承运航司:仅限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承运的国内航班

3. 餐食说明:以实际承运航班安排为准。

4. 托运行李额:每张客票含20kg托运行李额

5. 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根据旅客兑换航线机型以民航局规定收取。

四、产品购买须知

1. 由于客票价格随时间波动且变化较大,本产品价格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票价格、直播间的其它客票产品价格将存在差异,请旅客朋友们充分知晓上述情况,在确认可接受此情况下再购买本产品。

2. 本产品属于机会型产品,可能出现部分航班无法兑换的情况,因此兑换航班时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兑换查询为准,查询航班有可兑换座位时则可以兑换,查询无航班或航班无可兑换座位时则无法兑换。

3. 本产品适用航线表仅供参考,部分航线如遇不可抗力或航空公司运力调整、夏秋/冬春航季航班计划调整等原因可能出现航线停飞,具体可兑换的航线及航班座位数量以“成都航空”抖音小程序实际提供的兑换为准。

五、产品使用规则

1. 该产品限实名用户本人购买,每人限购15套,仅限本人使用,仅限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旅客购买,不适用婴儿、儿童旅客和其他特殊旅客(如军残、警残等)。后续进行行程预约时:填写的乘机人信息必须与产品购买人本人(以证件号为准)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出票。身份校验将以您注册抖音手机号绑定的身份信息为准。

2. 本产品为成都航空单次卡系列产品,每人可在产品覆盖航线内兑换1次单程客票「若产品支持航线有往返航线,则指2单可兑往返」,本产品为促销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3.产品兑换日期: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2月24日

4.产品旅行日期:2025年11月02日-2025年12月30日

5. 产品价款退还规则

(1)本产品一旦发生兑换,无论客票是否使用,不退还产品价款。产品未兑换的,旅客可在抖音平台申请产品价款的退还。

(2)若产品未兑换(客票非自愿退票审核通过的也视为未兑换),可联系原产品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恢复兑换次数的规则

本产品中旅客兑换成功的客票发生非自愿退票,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则在旅客退票完成后,系统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六、客票退改规则

1. 自愿退改:已兑换的客票不得自愿改期、签转,自愿退票仅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价款。

2. 非自愿退改:

(1)本产品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非自愿签转外航,如遇非自愿变更,仅可变更至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

(2)非自愿退票:若旅客客票办理非自愿退票(需满足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退还已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并退还对应产品兑换次数,退票审核将退款将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产品兑换规则

抖音搜索“成都航空”小程序→套票订单,点击“去使用”进行客票兑换。

(1)兑换日期: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2月24日,客票兑换出票至少提前6天(含)。(注意:10月27日最早可以兑换11月02日航班,12月30日航班最迟兑换时间为12月24日)

(2)旅行日期:2025年11月02日-2025年12月30日

(3)适用购票渠道:限抖音平台购买的订单

(4)适用舱位:D舱

八、特别说明

1. 本产品的兑换权限购买后即时生效,限绑定旅客使用,绑定成功后不得转赠。产品价格不含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兑换客票时,需另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2. 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因此类情况影响导致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销售方不提供额外补偿。

3. 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大面积取消,相应可兑换航线及座位数量可能相应减少,该情形不属于销售方违约的情形。

4. 若旅客发生违反本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或进行的不合理行为,或通过污蔑、泄露、煽动等不正当投诉或索赔的,销售方有权取消相关旅客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且有权不予退还产品价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本产品兑换的客票属于特殊产品的客票,旅客购票按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执行。若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与成都航空其他文件等相冲突时,以本产品文件中相应规则为准。

6. 关于发票

本产品兑换客票票面为0元。

(1)兑换适用于811开头的成都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包机包销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旅客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在每个行程使用后180天内联系成都航空客服956028提交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行程单客票款0元,行程单金额等于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之和。

(2)开票

兑换客票的航班达到目的地后,如须开具发票请联系成都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6028记录开票需求,发票将按照产品实付现金金额开具,若遇非自愿退票,依照客票退改规则中非自愿退票处理后,作废已开发票。如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7.本产品所有解释权归成都航空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客票适用的《成都航空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成都航空特殊产品客票销售使用条件》及《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详细航线参考附件文档

附件:“新疆专场暖冬出行单次卡”产品详情

附件:“成都航空暖冬出行单次卡”产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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