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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哈尔滨机场最新防控政策

2021年12月29日更新

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哈尔滨机场需对抵哈旅客“龙江健康码”进行查验。由于大量旅客未能提前了解到相关要求,需在抵达哈尔滨机场后,再现场申领注册“龙江健康码”,导致大量旅客聚集。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即日起,各航空公司在旅客购票、办理值机、登机前和落地后,提示旅客申领注册“龙江健康码”。

2.要在旅客购票、办理值机、登机前和落地后提示旅客,如近期有境外旅居史,在哈尔滨机场工作人员对旅客“龙江健康码”进行查验时,要主动告知查验人员。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5日更新

为进一步做好经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抵返哈旅客闭环转运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太平机场(铁路口岸)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第4次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机场集团接到哈尔滨市外事办公室发来的关于经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旅客信息后,要及时对信息进行筛选,提取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形成近期拟返哈旅客名单推送给各航空公司。

二、各航空公司接到省机场集团推送信息后,要密切关注近期拟返哈旅客,当旅客购买本航司机票时,及时将旅客购票信息推送给省机场集团。

三、各航空公司要加强旅客的机上管控,并配合做好旅客闭环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2日更新

从哈尔滨市域外抵返人员和离开本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凡哈市域外抵返哈人员均须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旅居史。对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实行主要进口落地即检,核酸采样后,无异常症状,且做好个人防护即可进入市域,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应当自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不去公共场所;对近14天内有国内(含省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属县(市、区)旅居史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之前其所属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相应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4日更新

根据哈尔滨相关防疫部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确须离哈的要经所在单位、社区(村电)和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批准,并须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6个主城区内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须出主城区的要按照离哈人员严格审批;外地来哈人员和哈市其他区县(市)人员非必要不进出主城区,确须进出主城区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急、就医、防疫、重要公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暂停全市长途公路客运,暂停主城区与其他区县(市)以及县(市)之间的公共交通。

三、对与确诊病例有时空伴随的轨迹交集人员,全部实行"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被赋黄码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电)报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落实"三天两检”(居家健康监测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的管控措施;主动配合进行流调排查,如实报告行动轨迹,对故意隐瞒行程和接触史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由社区(村屯)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立即进行核酸筛查,在诊断结果未出之前严禁私自离开。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日更新

根据哈尔滨市政府防疫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有效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11月29日起,旅客抵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1日更新

近期,国内疫情呈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就涉疫地区抵返哈人员报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2日起,凡从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省(区市)抵返哈人员和所有境外抵返哈人员,应当在到哈前通过“龙江健康码”进行报备。

二、具体报备方式:在微信中搜索“龙江健康码”小程序,进行实名注册后,在“龙江健康码”首页点击“抵返哈尔滨登记”栏目,进行信息填报。

三、不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可请他人代为注册“龙江健康码”进行报备。

四、对不按要求提前报备,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30日更新

根据哈尔滨市政府防疫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有效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哈、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涉疫地区。自即日起,所有抵返哈人员和进出各县(市)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卡口等,要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我市已启动3-11周岁及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预约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应当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9日更新

根据哈尔滨市政府防疫要求,自11月18日零时起,全市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生产生活,在哈人员持健康码“绿码”,离哈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港要求不变,仍然是低风险地区双绿码,中高风险地区双绿码加48小时核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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