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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手提行李(非托运行李)标准的提示

尊敬的旅客:

为确保航空安全,请携带符合以下标准的手提行李乘坐成都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如您携带的手提行李超出以下件数、重量或尺寸标准,您可能被拒绝登机,或您的行李可能无法同机到达,迟运行李需您自行到机场提取,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将由您自承担。

成都航空手提行李(非托运行李)标准如下:

舱位等级 手提行李件数上限 每件手提行李重量上限
头等舱、公务舱、舒适经济舱 2 件 5 公斤
经济舱 1 件 5 公斤

非托运行李体积不超过 20×40×55 厘米,并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持儿童票的旅客非托运行李额等同于成人票旅客,持婴儿票的旅客无非托运行李额。携带婴儿的旅客还可以携带一件入客舱的便携式可折叠婴儿车,折叠后长、宽、高分别不超过 55 厘米、40 厘米、20 厘米,超过上述尺寸的婴儿车需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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