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诚邀我司销售代理参与深圳、广州、珠海、南宁、北海、长沙地区出港航线货运包舱、包量销售工作的通知
各销售代理人:
根据我司货运销售工作的部署,现诚邀我司货运销售代理参与深圳、广州、珠海、南宁、北海、长沙地区出港航线的货运包舱、包量销售工作。此次包舱、包量销售的合作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2025年3月30日。具体航线的包舱、包量参考标准详见下表:
欢迎有意向的代理人将纸质版申请书顺丰邮寄至我中心工作人员刘锋处(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牧路1号;联系电话:028-65097063)。
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接收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以收到快递时间为准)。逾期送到,我中心不予受理。
2.针对同一航线,代理人可以同时申报包舱、包量两种合作模式。
3.请在快递外包装显著处注明“关于XX-XX航线包舱、包量销售的申请”。申请格式请按照《关于XX-XX航线包舱、包量合作销售的申请函》填写。
4.参与申请合作的代理人须与我司签署销售代理协议且在协议期限内。
5.包舱的申请金额在参考标准以上的按100元为一档进行申报。包量的申请货量在参考标准以上的按100公斤为一档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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